今日微贴士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021-04-29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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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4月29日,中国和印度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规定两国之间关系的五条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此后,六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在访问印度期间同印度总理尼赫鲁发表《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申明上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两国关系的原则,认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中印两国之间的关系,而且也适用于一般的国际关系问题。次日,他在访问缅甸时,同缅甸联邦总理吴努发表《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应该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

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在北京举行《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签字仪式。)